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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4 2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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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根据2016年9月30日《关于印发<张家坝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家坝社区、青杠垭村涉及在张家坝征地拆迁的安置房分配工作于10月15日起正式启动。部分住户继而也面临一些疑惑。
[问题] 10月24日,有山友发布题为《生活在灰色地带的张家坝安置房》的帖子,原文谈到“6块钱一个平方的装修垃圾费不合理,感觉是强制收费···”的问题。那么,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是否合法?
[意见] 在住宅装修期间,可能涉及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两个收费项目。第一,装修服务费的收取需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为前提,且最高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第二,装修垃圾清运费需以受业主委托收取为前提,且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目前,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费用除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发改部门不再备案或批复。
附:达州市发改委、达州市住建局《关于规范达州市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5〕1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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