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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0 21: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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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jy2678100 于 2013-11-10 21:41 编辑
10月8日浙江卫视的《中国梦想秀》舞台上,来自四川阿坝的唐家三姐妹的家庭状况和梦想,让现场佳宾感动得一塌糊涂。三姐妹的梦想:给父亲肺部的疾病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让父亲有一套温暖的冬装,也以300票的全票通过获得实现。当现场有人表示要为他们姐妹的学费和生活费提供资助时,他们却是婉言谢绝了:“我们三姐妹的学费我们可以自己去挣。”
唐家三姐妹和他们父亲的表现,让我想起了当年达县赵家的“东方红”三姐妹和他们的父亲。
1981年4月18日,达县赵家镇九村六组村民杜学元的三胞胎女儿降临人间,被取名为“东”、“方”、“红”。次年7月,杜学元乘拖拉机时出了事故,被截掉了右手肢,成了终身残疾。而家中长期患病的父母、刚满周岁的3个女儿和患上肺病的妻子都要靠他来供养和照顾。当过兵的杜学元与命运苦苦抗争,用一只手支撑着这个苦难的家。全家7口人的包产田地除农忙找亲戚帮忙外,平时犁田挑粪都是自自己干。他还做一些小本生意,找点油盐钱。
1992年,长期患病的父母亲相继病故,留下了1.4万元的欠债。妻子的病也越来越严重,诊断结果是肺结核,已到晚期。杜家到了山究水尽的地步,刚上初中的“东方红”三姐妹面临的只有两条路:退学或送给别人抚养!
赵家区的国土员邓建国,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新闻报道通讯员,杜学元一家的不幸遭遇引起了他的关注。1994年4月7日他在下乡途中采访了杜学元夫妇,当天夜里,写出了长篇通讯《凄惨爹娘女儿泪》。5月8日,《农民日报》以《父残、母病、没钱上学,谁来帮帮“东方红”三姐妹》为题刊发了这篇稿子,同时编发了邓建国的附言:“我是含着热泪写下这篇文章的,我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家庭,境况如此凄惨……伸出您的双手,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帮助3个可怜的孩子吧!”随后,《四川农村报》、《文摘周报》、《汕头日报》、《现代家庭报》、四川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都对此事跟进报道,影响遍及全国。跟着,一个全国性的救助“东方红”爱心行动拉开序幕。全国各地的爱心捐款源源不断,像一股"银水"注入了这个山穷水尽的家庭,“东方红”一家在短时间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杜家到底收到了多少捐款,众说不一。赵家镇的乡亲们说有“三四十万”,但杜学元反复强调“不上10万元”。据《农民日报》报道:“……不到一个月,已收到全国各地捐款8.3万元”;1995年10月,中央电视台来赵家镇采访时曾统计过:除去直接到家捐款的,邮政捐款达12万多元。不管捐款数是多少,总之,让乡亲们有目共睹的是,杜家脱贫致富了。
有了钱,杜学元不仅还清了历年老账“4万元”,还添制了不少东西。1995年9月,杜学元花了近3000元(相当于一个国企职工的年收入)**方方买了一部长虹53厘米彩色电视机;他家离场镇有4公里路,女儿们上学很不方便,他买来4辆凤凰轻便跑车;为了方便学习,他又买了3台收录机,"东方红"一人一台。有钱的杜家也被盗贼惦记上了,在一个雨夜,他家的电视机就被小偷抱走了。
1996年,《华西都市报》记者姜锋再次造访赵家镇,当他从麻将馆找到报纸上“身残志坚、勤劳俭朴”的杜学元时,心立刻凉了半截,而杜的回应是:“嘿嘿,小赌不算赌嘛。”随后的采访更是让他目瞪口呆:游手好闲的杜学元请来自己的亲戚当保姆,8亩田荒得长了杂草,妻子病死后,一家四口更是当上了“吃商品粮的农民”,每年的猪肉钱都要花1600多元。
而且捐款还差点酿出一场官司:由于社会各界捐款甚巨,其中一部分捐款寄到了学校,据学校的帐目记载,这笔钱一共1.8万元,其中包括学校师生们的捐款。但杜学元绝不相信只有1.8万元,“起码有3万元”。“这是用我女儿的名义挣来的”,他认为应当由他掌管。1995年一年里,杜学元一直找学校的吴校长要钱,还声称要状告吴校长。最后,官司虽然没打起来,但这笔钱一直让杜学元耿耿于怀。
“东方红”捐款热中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灯下黑”与“天下红”。成千上万的汇款人全是外地人,全国除台湾外的各省市区都有人献爱心:广东汕头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捐赠1万元,委托《汕头日报》转给“东方红”;《农民日报》专程派记者带来全社同志的捐款1万元;达川地区幼儿园园长赵宜萍每年给三姐妹供给3000元生活费----。而“东方红”一家所在的达县赵家区9.7万多人,当时却没有一个捐款。
1996年11月,姜锋所作的《冷静看东方红爱心热――捐助“东方红”三姐妹的前前后后》,在《华西都市报》以特稿形式刊发,引起巨大了反响。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有300余家报纸纷纷转载此文。各大电视台也不甘示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首先与《华西都市报》一起,做了一期节目《善款要用善心待》。随后,上海电视台、浙江卫视、四川卫视、湖南卫视、广东卫视等接踵而来,做专题,搞访谈,“东方红”又一次热遍九州。如何对待和管理公益事业募捐的问题,也引起了高层领导的重视,全国人大办公厅把这篇报道复制了若干份,分发给法学专家。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这篇文章成了这部法律立法的重要依据之一,使中国的公益事业募捐活动步上了一个有法可依的良性轨道。
1996年,“东方红”三姐妹分别以607.5分、616分、611分考进了达县中学高中部。杜学元也进城在达县师范对面开了一家取名“东方红”的网吧,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1999年,,“东方红”三姐妹分别被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泸州医学院和成都大学录取。汕头市民洪石雄多年来一直对三姐妹进行无私援助,2000年开学初,三姐妹分别给“洪叔叔”来信,诉说因学费而引起的苦恼和焦虑。心酸的诉说让“洪叔叔”的心再次揪紧。10月11日,“东方红”三姐妹再陷困境的报道在汕头媒体刊登,当日,许多热心人对洪石雄的呼吁作出了回应。潮阳一位余先生表示愿意承担三姐妹两年的学费,澄海的陈先生则表示从11月份起每月资助三姐妹1000元生活费-----,三姐妹再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爱心关注。
据报导,大学毕业后的三姐妹常居广州,各自婚嫁,生活幸福。自2005年杜学元患癌症在广州去世后,三姐妹就很难再回乡下了。当时,除了小妹杜晓红的户口和杜家老宅还留在村上“准备叶落归根”外,她们与赵家镇九龙村几乎已没什么联系。
杜家老宅
图为赵家镇农村的杜家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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