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现在已成过去 于 2012-3-16 10:06 编辑
尽管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三申五令,严禁在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和补偿前强行拆迁。可这样的强拆事件依然在发生,屡禁不止。在315国际维权日来临之际,本站编辑部的投诉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前日,一位网友打来热线电话称,他家的房子被强拆了,在拆之前,拆迁方并未和他签订补偿协议。

住户房子的单元楼被强拆夷为平地

曾发生过强拆
王先生讲述了事情发生的详细经过:3月11日上午10时许,当王先生回到家时,发现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已经被夷为平地。据王先生介绍,他所在的单元楼是 达州北外原卫校的教师宿舍楼,房子是父母留给他的,之前一直出租给房客。上午突然接到邻居的电话称,他所在的单元楼正在拆除。当他赶到时,房子已经被拆了,而拆房子的人早已没有踪影。欲哭无泪,又无可奈何,随后他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住户被强拆的家之前照片
据王先生说,达州北外原卫校教师宿舍的改造项目是由四川天泰置业公司开发,之前该公司一姓廖的负责人曾找过他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最后因补偿问题没达成一致,他就没签订补偿协议。据王先生透露,该区域的拆迁项目不止一次发生类似的强拆事情,之前发生过因强拆致人死亡的事件,所幸的是这次强拆并没有发生不幸的事故。

在还未签订补偿协议前,住户房顶被砸

补偿协议商量未果,住户门锁曾被撬。
王先生倾诉道,因为没签订补偿协议,他家的房门还被撬过,窗户被砸过。后来,王先生找到开发企业四川天泰置业公司质问此事,但开发企业否认了此事。事到如今,王先生愤愤不平的是没接到任何通知,他家的房子就被拆了。王先生表示,希望拆迁单位就房子被强拆一事给予合理的说法,并获得公平的赔偿。
随后,本站编辑部根据网友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天泰置业的廖姓负责人了解此事,但该负责人表示不知道关于房子被拆的具体详情。
按照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须订立补偿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指出,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王先生的房屋在拆之前,并没有相关单位和王先生签订补偿协议,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目前,王先生已经报案并向有关部门反应了此事。本站也将继续关注事情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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