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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山雪松 发表于 2012-1-24 13:57 
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立”则是确立,有事成和成功的含义。物业管理正好到了而立 ...
达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实际问题及解决办法刍议
纵观达州市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笔者发现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实际问题。
问题一:业主“花钱买服务”意识不强,自觉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没养成;达州市的平均缴费率平均80%,差的只有70%,各家物管企业均存在收不上来的实际情况。经营成本刚性上涨,一边是物业管理服务费缺乏弹性,两头挤压,物业管理企业陷入生存困境。
问题二:税负过高,物业费是代收代管方式,都 是业主自己的钱要用在业主身上,公司一般收取10%作为佣金,营业税按物业费总额5.75%来纳税不合理。实际情况:物业管理主要职能是公共事业,是典型的微利行业。利润能有5%就不错了,存在高税与微利的发展矛盾。
问题三:小区路灯、楼道照明、绿化用水等,都是为居民服务,一些公用部位水电费按商业用水电费很不合理。
问题四:有的供水电公司不抄表到户,只抄总表,各户由物业公司代收,这样物管公司必须承担管网水损、电损。
问题五:每年质检站对电梯进行年审只收钱不服务,发个合格证,一年到头也不管事。一部电梯年检费1200多元,指派电梯单位一年维护保养费5000-6000元,换件还得另收费,成了刚性开支。
问题六:环卫部门操作也惹不起。去年3000元,今年就是4000元,经过多轮谈判,后来说照顾收3500元。否则不拖运了,物业公司只能被迫接受。
问题七:还有一个社会环境,业主入住前期装修房子,沙霸、石霸等恶势力对物业管理服务困扰大,物业人员一管就被打的现象也不少。
问题八:物管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不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如何解决呢?笔者谈谈我的看法:(仅供参考)
办法一:加强宣传和正确的誉论导向,电视、报纸等行政管理手段得为广大公众服务,实事求是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创建和谐达州开先河。当然,过去也宣传过这方面的事,只是负面的多,正面的少,适合老百姓的“品味”,不交钱或者是少交钱就享受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再则,宣传物业管理是企业的事。什么物业管理是公益性事业(下篇文章谈这个问题)?或许我们的个别记者也搞不懂。
办法二:税负高的问题,是全国性的问题,我们地方税可以采取“奖多补足”的办法,比如多完成税收的物管企业,政府奖励一部分;对完成“五保一金”的公益性物业管理企业,补足单位解决的部分。全国已有青岛等多个城市已开展了这项工作。
办法三:小区路灯、楼道照明、绿化用水等,都是为居民服务,一些公用部位水电费应按城市居民用水电费计算。
办法四:对老城区或房改房等没有专水专电的物业,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垄断经营的水电单位给予帮助解决。国家明文规定,“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物管公司代收就应该收取部分服务费。水电涨价多快,物管费就不行,达州市的政府指导价已6-7年没有涨了。这或许可以减少贫富差距,具不完全了解,一个水电单位的平均工资相当于五个物管人员的工资。
办法五:质检站要对老百姓负责,别只收费不服务,要让纪检的同志没有事做,一天只喝茶那才好。
办法六:环卫部门操作惹不起,这可以理解。我们可不可以采取其它城市的办法,放开市场,物管公司也可以自己运垃圾。
办法七:政府重视,老百姓就好过。
办法八: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一点资质审批,只要有一个小区就批一个物管企业,试用一年服务达不到就让他“下课”。什么人都能做物管,那考试“物管师”的作用也就没有多少价值了。各物管服务企业还得行业自律,别把业主、住户的信任当成“儿戏”,服务好了,咱们交物管费还是积极的,因为环境是我们,我们愿意花钱买“货真价实”的物业管理服务。
以上是笔者春节的“长歌作业”,做笑了,做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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