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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屡次违规将受到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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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18: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在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副市长吴应刚强调,要强化对校车路面执法和违法责任追究。对公办学校或幼儿园校车发生两次超载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有关人事管理程序对校(园)长作出严格的行政处分,直至撤销其职务;对民办学校或幼儿园校车发生两次超载行为的,要对其所属学校或幼儿园作出严格处理,直至停止其办学资格。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对校车、“接送车”进行执法监管,对超载、超速、不按交通信号行驶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理,并及时告之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情况,采取通报、警告、行政处分、停办等方式,对相关学校(幼儿园)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理。对屡教屡犯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会议还对目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学校消防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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