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3258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06-8-15
|
2011-10-12 09: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对贴子《达州某警局里发生的尴尬事》的回复
2011年9月9日上午9时许,我局水上派出所接市民谢女士报警称,在通川桥北头市机关幼儿园附近被抢。接警后,该所立即安排民警出警处置。在向谢女士了解情况后,根据案件管辖权限,陪同谢女士一道前往分局刑侦大队,移送刑侦大队三中队受理。
经了解,当日上午8时50分左右,谢女士送小孩到市机关幼儿园上学,所驾小汽车停在市机关幼儿园对面街上,一个老者推着手推车将其汽车左前方撞了,谢女士就提着包准备下车查看,此时一年轻男子从车窗外伸手将包抢走。
刑大三中队民警在受理该案后,因当时谢女士情绪比较激动,本着对案件和受害人负责任的态度,民警先对谢女士做安抚工作,带其前往刑侦大队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谢女士称已在水上派出所看过监控,因当时摄像机朝向不在其被抢夺的方向,没有看到她被抢夺的经过(后经民警查看,通川桥北头的天网监控的确没有拍到谢女士被抢的经过)。后民警对谢女士又详细询问了案件经过,因谢称之前她被诈骗过,报案后至今尚未破案,所以在民警询问时,谢女士情绪比较激动,称报案也是没用的,一度不愿意配合民警的询问。鉴于当时谢女士情绪比较激动,民警就安抚其先回家休息,待案件有新的进展的时再行通知。随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刑大三中队办案民警前往徐公祠步行街,仔细查找了沿街的社会监控点,均未找到有价值的监控资料。
9月9日下午18时许,谢女士带着一社会青年来到分局刑侦大队,不由民警解释,就开始大吵大闹,要求立即破案。因三中队民警有其他案侦工作,让其改日再来刑侦大队,直至9月12号,谢女士仍没有到刑侦大队,民警给其打电话也无法接通。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因谢女士情绪激动,对民警有抱怨、抵触情绪,导致青年民警在接待过程中有心态急躁及语言不当的情况,在此我们表示歉意。在以后的工作中,分局将加强对青年民警的思想教育和队伍管理工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案侦民警还将竭尽全力,争取早日侦破谢女士被抢夺一案。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