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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 1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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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达州交警 于 2011-5-23 15:58 编辑
关于“老达师专那个绿灯躲猫猫”帖子的回复
感谢您对达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近期,我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巡逻检查中发现,达县城区道路两侧的部分植物遮挡了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包括网友反映的达师专老校区路段交通信号灯),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二款“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的规定,我支队直属二大队已协调达县园林部门及时排除达县城区道路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的植物,确保达县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原帖地址如下:
http://bbs.dz169.net/thread-30830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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