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达州交警 于 2010-12-30 14:04 编辑
关于“如此行为让人不解”帖子的回复 首先,感谢你对达州交警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近日,因汽车购置税优惠及部分汽车下乡优惠补贴将于2011年1月1日解除。近期在支队车管所办理小型汽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猛增,因交警支队车管所停车场场地受限,造成在车管所办理业务的部分车辆不能在停车场停放,有的车辆只能临时停在车管所大门外道路上。 鉴于此,为了方便群众办理车管业务,交警支队已责成直属一大队对于确在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业务,但因支队停车场无法停放,而临时停在支队车管所外道路上的车辆,驾驶人在车上的劝其驶离,只警告不予处罚;驾驶人不在车上的,又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对其车辆拖移后只警告也不予处罚。 请楼主持相关处罚凭证,到交警支队车管所(交警支队四楼办公室)咨询,我们将视情为你处理。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