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欣立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5)总投资:59943.93万元
(6)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2万m3/d,远期规模为2.3万m3/d;新建再生水厂及应急池各1座,再生水处埋规模为2.5万m3/d,其中近期产水规模为1.2万m3/d,远期产水规模为1.5万m3/d,应急池规模为2.5万m3,配套中水输水管网8km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长兴北路56号
联系人:黎立
联系电话:0818-5235888
邮编:63615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欣立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666号3栋1单元5楼22号
邮编:610200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17581849031
邮箱:13980572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