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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0建设项目影响D813北外环线、清达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对我单位对“国道210建设项目影响D813北外环线、清达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报告书的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210建设项目影响D813北外环线、清达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画眉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迁改管道起于蒲家阀室后约280m处,向南略偏东敷设,先后穿越乡村道路、拟改道乡村道路、拟改道钟庙河、在建国道210张家坝大桥桥下空间、现状国道210,管道继续沿南偏东敷设,穿越乡村道路1次后,折向东略偏北敷设约180m后,与现状管道碰口。迁改管道水平长度约370.7m,管道采用D813×17.5 L485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为8.0Mpa,设计输气规模1200×104m3/d。沿线穿越已建的乡村道路和拟改道的乡村道路各1次,采用“大开挖加盖板”方式穿越;穿越拟改道钟庙河+拟建国道210张家坝大桥桥下空间+现状国道210+乡村道路+国防光缆各1次,采用“顶管”方式穿越,穿越长度为104m。 项目将采取完善、合理的环保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不因项目建设造成环境质量超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四段8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193676317;邮箱: 510807353@qq.com)。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2)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阳大道四段8号; (3)联系人:李老师; (4)电话号码:15193676317; 四、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彭工; (3)联系电话:18223446607; (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卷石天地大厦A座401、402;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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