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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持续用好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指明了方向。在新时代,大数据信息化已成为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利器,对于提升反腐效能、净化政治生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数据信息化助力政治监督具体化。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大数据信息化能够擦亮监督 “探头”。通过统筹用好各类业务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的汇聚整合和综合利用,可以全面分析研判单位改革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跟进监督。 大数据信息化支撑执纪执法精准化。当前,腐败分子手段日益隐蔽,大数据可以加强类案分析,建立办案模型,助力迅速有效突破案件。如在科研领域,通过大数据 “靶向式” 扫描,能够锁定 “白手套”“钱袋子”“利益链”,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达州市纪委监委构建 “专职机构+技术平台+制度规范” 的支撑体系,市县两级全覆盖设立信息技术保障室,以 “一池一引擎一工具”整合公安、住建等多部门数据,建立 “人、财、物、事” 全域关系网络。 大数据信息化推动监督机制常态化。它可以从海量信息中筛查比对出潜在的廉政风险,精准发现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漏洞,为异常行为 “赋码亮灯”,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例如,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推动重要领域行权数字化监管,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发监督模型,对行权异常情况实时预警,提高了监督穿透力。 为了更好地发挥大数据信息化在正风肃纪反腐中的作用,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高效流通和共享。同时,要加强大数据分析人才的培养,通过培训和引进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数据分析能力。此外,还需完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制度,加强对数据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肃纪反腐,是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的优势,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质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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