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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做好“达州东部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我公司组织编制完成了《达州东部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文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应,我公司将逐一处理和回应。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818-2833893。
附件:《达州东部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达州市锦程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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