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P205-1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P205-1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P205-1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建设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建设内容:在PG205井场内新建普光P205-1H井1座,在钻井工程完成后进行试采工程的建设,并配套完善相关采气、集输设施设备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西外凤凰大道中石化达州基地 联系人:肖真 联系电话:0818-477665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成都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1-1号 联系人: 王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 ①对拟建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②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③对拟建项目进行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④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⑤通过网络和报纸公示等方式征询公众对拟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②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③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④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⑤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生态等环境影响; ⑥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①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电话联系; ②填写公众意见表或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③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应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十个工作日,同时,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和报批前公众参与调查,在此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网站提交,或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谢谢!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