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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光气田大湾4011-4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普光气田大湾4011-4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普光气田大湾4011-4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 2、建设地点:达州市宣汉县毛坝镇,现4011集气站内部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项目概况:利用大湾4011集气站已建井场,部署新井大湾4011-4H井,配产15×104m3/d,依托大湾4011集气站已建集输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2、单位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西外开发区 3、联系人:霍老师 4、电话:0818-477661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四川省众诚瀚蓝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5栋2层201附4号 3、联系人:杨工 4、电话:028-89762426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上方公众意见表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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