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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3达川区幺塘至渠县三汇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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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30 10: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S203达川区幺塘至渠县三汇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需征询相关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由于项目设计的变更,现将S203达川区幺塘至渠县三汇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最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现状S203达川区幺塘至渠县三汇段原路基本为四级公路及等级外公路,路基宽度约45m,加之重车通行,路面凹陷、堵车严重,崩塌等灾害发育,通行能力极差,总体服务水平较低,已不适应日益增长交通量的需求,严重制约了高新区、达川区、渠县及沿线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20244月,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市发改审20241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可研批复中项目路线全长53.8km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路线长度15.795km,按一级公路建设;二期工程路线长度20.685km,按二级公路建设;三期工程路线长度17.380km,按二级公路建设。
20253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535”对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初设批复中项目路线全长53.99km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路线长度15.876km,按一级公路建设;二期工程路线长度20.674km,按二级公路建设;三期工程路线长度17.441km,按二级公路建设。
20257月,达州市交通运输局以“达市交函2025216”对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施设批复中项目一期工程路线长度16.241km,按一级公路建设。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目前项目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评价工程内容按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为准,拟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地点:达州高新区幺塘乡、斌郎街道、金垭镇
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新建
项目总投资:115048.4418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16.241km,其中新改建段约9.653km,完全利用段约6.588km,项目永久占地823.30亩,主体工程新增占地675.17亩,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主要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防工程、桥涵工程、临时工程等。
项目起于达州高新区幺塘乡阁溪桥朝阳水库东侧(环城路与中坝大桥连接线交界处),顺接G210S203共线段,完全利用中坝大桥跨越州河后,设置平交连接长田大道西段,此后路线折向西南、沿州河东岸布线(新建),下穿G210黄家坝大桥、设置平交连接七河路及河市州河大桥并抵达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经斌郎化工园区西侧,随即与原机场大道顺接,此后完全利用机场大道至金垭旗杆梁附近。新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完全利用段采用原技术标准。
项目改扩建部分的现有工程主要为达州高新区的七河路(临江路河东段一期),其性质为市政道路,长度约880m,现状路基宽度为16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2016年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通车,经调查在建设期间基本落实各项目环保措施未出现环境问题,建成后无环境遗留问题,道路设置了绿化带及限速,运营期间也未出现明显环境问题。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8229669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1-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328226785
邮箱:60158087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
对拟建项目选址选线及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对拟建项目进行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通过网络和报纸公示等方式征询公众对拟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生态等环境影响;
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电话联系;
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应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同时,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和报批前公众参与调查,在此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谢谢!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
2025730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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