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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大湾408-3井钻井及试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大湾408-3井钻井及试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大湾408-3井钻井及试采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建设地点:宣汉县毛坝镇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及试采工程。扩建钻井平台1座,并在平台内开展大湾408-3井的钻井工程,在钻井工程完成后进行试采工程的建设,并配套完善相关采气、集数设施设备等。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下文。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函件、电话等方式索取。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联系人:肖真 联系电话:0818-4776659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西外凤凰大道中石化达州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成都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8628027866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2栋1单元17层1707号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周边3.0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附件中链接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如实填写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详细填写公众意见表。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5620/wps2.jpg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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