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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增值税,基础税率五个点,再加上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建设费,一般0.6,减半征收,就成了0.3。加起来就是5.6或者5.3。
这两年,房产贬值厉害,光去年,整体上就跌了百分之二十多。但是这个税种依然存在,能否这样?能证明自己房子确实贬值了,就不征收,而不是看有没有满两年或者五年!
再出个政策,如果贬值到了一定程度,提供当年交税的发票,对应现在的评估价,卖的时候根据差额来搞个补贴。不可能增值的时候交税,贬值了就全部自己承担嘛!先不说能不能实现,大家觉得我这个想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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