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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优化调整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2023〕第6号
为进一步提升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缓解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我支队决定优化调整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组织优化调整时段 上学时段7:00至8:30;放学时段16:30至18:30。 二、交通组织优化调整措施 (一)新锦街紫荆花路路口至新锦街锦弘街路口路段调整为由东向西单向通行(即从新锦街紫荆花路路口进、从新锦街锦弘街路口出),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左侧单排临时停放(车头朝锦弘街方向); (二)锦弘街新锦街路口至锦弘街白塔路路口路段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即从锦弘街新锦街路口进、从锦弘街白塔路路口出),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左侧单排临时停放(车头朝白塔路方向)。 (三)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在执勤人员指挥下,可在白塔路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路段两侧靠边顺向单排临时停车。 三、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22日起实施。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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