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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的征求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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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6 15: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的征求意见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感谢您对达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要求,更好发挥公交专用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近期,我支队结合达州市中心城区道路条件、公交线网布设和实际需求拟定了达州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的相关调整措施,现广泛征求意见:
一、启用公交专用道路段
(一)金龙大道(达钢东大门至巴山大剧院);
(二)朝阳东路(达巴路口至小红旗桥);
(三)朝阳中路全段;
(四)朝阳西路全段;
(五)凤凰大道(文家梁路口至四季花城路口);
(六)文华街全段;
(七)来凤路全段;
(八)荷叶街全段;
(九)红旗大桥全段;
(十)绥定大道(三里坪天桥至盛达路交叉口);
(十一)通州大道(麻柳大道交叉口至达川交叉口大道);
(十二)机场大道全段。
二、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
(一)金龙大道、朝阳东路、朝阳中路、朝阳西路、凤凰大道、绥定大道、通州大道: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二)文华街、来凤路、荷叶街、红旗大桥:每日早6时至23时。
三、公交专用道使用规则
(一)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段,除供公交车使用外,允许其他大中型客车、制式校车、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达州城乡共同配送车(统一外观标识)、环卫作业车、道路养护作业车、巡游出租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城管执法车、邮政机要专用车、专用运钞车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其余社会车辆禁止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和停放;
(二)公交专用道未启用时间段,允许所有车辆通行(两三轮车在设置有两三轮专用车道路段除外)。
       以上调整措施,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于2023年5月19日前提出宝贵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达州公安交警”微博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邮寄、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往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环城路复兴车管所内)。
联系人:杨潇;联系电话:19338859213;传真电话:0818-2527800电子邮箱:286673381@qq.com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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