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凤凰山下论坛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通过现场踏勘了解,江湾城7期1-12#楼:24-47#楼已交付;14-23#楼:总平景观绿化施工总体施工完成至68%,其中乔木栽植完成90%,苗木栽植完成40%,园区石材铺装完成至60%;室内收口修边完成至80%,外立面装饰完成至91%;48-83#楼:总平管网安装完成70%,围墙砌筑完成60%;室内做收口修边完成至80%,外立面装饰完成90%。
江湾城7期项目部分楼栋延期交房情况属实。根据您与四川宏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有以下原因之一需要延期交付该商品房的,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1.不可抗力;2.政府行政行为;3.非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的。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逾期90日以内出卖人完善达到交付条件的,合同继续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90日,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买受人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0.1的支付违约金。
区住建局已多次责成该公司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交房。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延期交房部分原因是疫情期间停工延误工期,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除此原因外造成的延期交付,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后续事宜正在处理中。因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商业行为,可先与其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选择司法途径。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18-2143779)。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