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在成都召开, 全会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守正创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颁布以来,解决了干部队伍中长期以来的一些顽瘴痼疾,净化了上下级、同事关系、厘清了与管理服务对象的关系,干部的业余生活健康了,得到了我们群众的一致好评。但近年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苗头又开始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变异出现,慢作为、“拖字诀”在个别干部身上开始体现,希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 二是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各级财政大量投入资金,各种项目在农村落地、开花、结果,但乡村振兴政策是否完全落实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安全有效,这些都需要有关方面进行监督,而在各种监督中,纪检监察监督又是群众最信任的监督之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各种不正之风。 三是紧扣标本兼治推进“三不一体”。要坚决惩贪治腐,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工程项目建设、优待抚恤、移交安置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加大对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反腐败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等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抓实风险防控。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担负着专责监督的重任,但纪检监察干部由于个人经历、学历、专业知识的不同,有的在履职尽责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希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提升”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升履职能力,维护好一方净土、维护好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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