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达州交警 于 2021-7-24 10:22 编辑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通川区农超农贸市场、华隆农贸市场和东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占道设置临时摊区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1】第25号
通川区人民政府将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对通川区通川农贸市场、华隆农贸市场和东华农贸市场实施提升改造。期间,将占用通川区金华巷1号至福音巷41号、金马巷54号福音巷41号;树仁街(东至金兰路口,西至金牌路口);金牌路(南至龙泉路口,北至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停车场入口,西至新宁路口)等道路设置农贸市场临时摊位,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物资购买需要。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保障临时占用道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措施。金华巷1号至福音巷41号、金马巷54号福音巷41号;树仁街(东至金兰路口,西至金牌路口);金牌路(南至龙泉路口,北至达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停车场入口,西至新宁路口)等路段取消路内临时停车位(含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车辆停放,禁止车辆通行。 二、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本《通告》从2021年7月23日8时起施行至2021年11月30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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