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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bbbbllll 于 2021-7-12 23:31 编辑
2021年7月12日下午1点左右,我开车行驶于宣汉县新公安局门口的那条路最左侧车道正常行驶,一辆公交车从最右侧直接插过来,为避免发生事故我紧急刹车,但仍与我车发生碰撞,右后视镜受损。
我报警后交警查看了行车记录仪,说明对方全责,让我们私了,如果私了则需要周内去交警队开事故认定书,然后交警离开。
对方司机拒不承认连续变道,在交警指明他责任后,且对方观看了我的行车记录仪后,对方司机与公交车负责人仍以未能看到他们自己的行车记录仪为由拒绝承认责任,且反咬我一口是我追尾。车上副驾是我怀孕9个月的夫人,如有事故则后果不堪设想,对方司机拒绝道歉,态度恶劣。
我本想死磕到底,但是因为工作原因难以停留宣汉处理此事,小老百姓碰到这种情况也无可奈何,只能离开。后视镜经4s点鉴定幸好总成没出问题,需要喷漆或者更换外壳,价值也不过200左右。
交警定责后,我向对方提出三个要求:
1.对自己的随意变道危险驾驶的行为向我夫人道歉。
2.要求公交公司负责人加强培训司机的驾驶技术以及道路安全法。
3.赔偿后视镜的维修费用。
对方仍然拒绝道歉,小老百姓无无时间与他们消耗,几百块的赔偿无所谓,但对方的态度实在令人生寒。
公交车公司作为政府补贴的单位,承担着民生交通的重大责任,司机同志应当有更强的安全意识,也更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然而这位宣汉公交公司的司机素质满以让人相信他是经过严格培训后才上岗的,负责人的态度也难以让人相信他有合格的公共交通安全意识。公交车司机驾驶公交车时候,承载的都是老百姓的生命,这次他的不遵守交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放任如此,后续是否会酿成大祸?
发这个帖子我不求赔偿,只想告诉那个司机我不去进行事故认定不是认为这件事我错,而只是我们小老百姓没时间没精力跟你耗。
在此,我希望交通部门以及公交公司加大对公共交通司机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的培训教育。公交司机更不要以为自己开的公交车出事故有公司兜底就横冲直撞,相信这样的司机不是少数,和我有同样感受的普通老百姓也不在少数。
切忌以为事小而不纠正,终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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