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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来帖收悉。 感谢您对达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自2019年4月15日施行)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如电动车的设计时速、重量、蓄电池电压、电动机功率等超过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大于55kg;蓄电池电压大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400w),就属于机动车,驾驶此类电动车需依法办理相应的D、E、F类驾驶证。网友提供的蓝色号牌是轻便摩托车的规范号牌。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利民举措的相关规定,车辆所有人应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证明、凭证,前往就近的辖区大队车管所即可办理。 若您急需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可以在达州市渠县、开江、万源、大竹、宣汉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车管所申请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因城市建设需要,通川区摩托车驾驶人考场被拆迁占用,新的摩托车考场正在建设中,待新的摩托车考场建成,能恢复办理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时,我们将及时发布公告。为此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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