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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8 14: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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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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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机师傅你有钱就妖不了台吗”的回复
感谢网友对我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我大队获悉市民来电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责成辖区一中队调查核实,经核实,牌照为川SQB679的小轿车存在“电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十四项之规定,现已对其实施罚款50元的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核实,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理,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举报电话:0818-2106122)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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