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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达州交警 于 2017-12-8 01:40 编辑
关于“交警执法要规范”一贴的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您在帖文中反映的情况我支队已知悉,并对您反映的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基本情况回复如下:
通过对当事双方调查询问、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表明:2017年12月7日上午9时28分(监控视频显示时间),交警二大队民警陈某和辅警袁某某驾驶警车(川S1178警)去南外实验小学参加消防演习筹备会,途经达川区黄石岭街时,发现一辆无牌白色小轿车停放在禁停黄线上,遂对违停车辆进行了两次劝离。第一次在违停车辆后方通过警车喊话器口头劝离(驾驶员邓某某称未听到喊话器喊话);第二次在与该车并行时,陈某摇下车窗进行口头劝离,邓某某未及时驶离,陈某遂下车进行现场纠正。在陈某执法过程中,邓某某质疑交警的执法行为,用手机拍摄了现场视频。对于邓某某的违停行为,辖区交警中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一款规定和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14项规定开具了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核实,交警部门作出的对邓某某违法停车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陈某对邓某某的违停行为进行现场纠正系正当执法。但陈某在执法过程中方式方法欠佳,目前已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城市通行秩序和效率,在此,达州公安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果对交警处罚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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