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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请问你们为人民服务的交警?还是换个身份为自己谋利的一种渠道”的回复
感谢网民“雪其儿”对达州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支队纪委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7年6月29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我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执勤人员蒋川,按照勤务安排,骑摩托车在西外朝阳西路路段巡逻。当巡逻到天恒花园路段,看到对面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路边,存在乱停乱放违法行为,遂上前进行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告之。蒋川来到白色小轿车旁(车牌为川SSA007),发现车窗没有关闭,车内没有人,便询问周边是谁的车,但无人回答,于是按照相关规定张贴了违法处理告之单。在开具违法处理告之单后,一名女士自称是车主,刚上厕所去了,才去没多长时间,就被贴了违法处理告之单,希望执勤人员收回。蒋川告诉她:“你违停路段属于严管街,且停留时间较长,属于违反禁停标志标线的违法行为,我们依法对你的违法行为进行告之,你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违处室查询处理,若对我们的执勤有异议,可到大队进行投诉。”但车主采取拦截执勤警用摩托车的形式阻拦执勤人员,要求蒋川撤销对其的处罚告之单,并询问执勤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蒋川如实告诉。在整个执勤过程中,我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执勤人员蒋川严格规范执勤,不存在网民“雪其儿”所说的情况,而该车在执勤人员对其违法告之并劝其驶离,车主并未驶离,一直长时间停留。
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对达州公安交通民警、辅警的执勤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全市公安交通民警、职工、辅勤人员有违规、违纪等行为,请持相关证据及时向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举报、投诉,一经查实,支队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818-2524703(上班时间)
0818-2524292(24小时)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