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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时尚家苑业主的遭遇让人同情,但有几个情况必须说明:
一:”政府委托宏腾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的大修基金和契税一万多元“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
缴纳房屋大修基金和契税是办理房屋确权证明的前提条件。国家或地方政府从来没有委托开发商代为收取大修基金和契税。开发商向业主收取该两项费和税,一是欺骗业主,二是基于业主的委托。愿不愿意委托开发商办理,是业主自身的权利。不珍惜该项权利,是业主自己的过错。
二:”13年延期交房一年,当初开发商携黑势力强迫业主收房。到目前还没有房产证,入住新房需要向物业缴费5000才给通气通电通水,经常白天晚上停水停气。强迫物管费交到2020年,然后物管2016.12.31全部撤离小区,小区里面混乱不堪,垃圾积山。“导致这种情况,业主也难辞其咎。
延期交房,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超出三个月,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业主收房,一定要要求开发商必须具备“三书一证一表”,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不能办理房产证,是这些工程不具备竣工条件和国家及主管部门没有收到大修基金和契税的后果。小区现在的乱象,也是其衍生物。
业主不查验有关证书就收房,同样是有过错的。扯开发商携黑势力强迫业主收房,也太有喜感。难道人家把枪顶在你脑袋,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为一点小恩小惠就放弃自己法定权利,现在吃亏上当了,又来怨政府,你们反思过自己的行为吗?
我不讳言政府肯定有监管不到位的地方,但业主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开发商挪用大修基金和契税,往小处说是违约。政府让业主与开发商打侵权官司并没有错。这事往大处说,是开发商涉嫌欺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刑事犯罪。请问业主报案了吗?
欲获救者,必先自救。建议业主还是多学些法律知识。多珍惜自己的法定权利。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掌握的人,吃亏上当是必然的。
以上只是实话实说,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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