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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街道办事处:
惊悉你的回复,实感不惑,望其释疑。
一是,今年是2021年3月,你所解释的问题是否应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而不是你讲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二是,解决问题,必须要深入业主,了解实情。你这一手资料,是否是物管或业委会个别人单方面提供?至少我们没有听说你们来调查过,值得沉思。
三是,一年开会420多次,你们觉得正常吗?出租门市,业主还要承担包装修费,正常吗?为了满足个别业委会人员停车,物管与业委会擅自把乒乓球台撤离,更可耻的是,以此地(E幢后面)用公款搭建停车棚,正常吗?为了“躲避”年轻业主,他们涉嫌故意安排在工作日召开业主大会,造成很多决议无实质性价值。多年来,他们很多开支都没有通过广大业主。所谓的“三七”开、装修费等,都是物管与业委会擅自决议,应纠正,归还给业主。
四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编第二分编第六章第二百七十五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用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之规定,恒大青年城地面、地下车库都应属于业主所有。现在物管不但没有把地下车库归还业主,还在地面车位费中分成。你们有何作为?
五是,物管与业委会(个别)人员为了满足私利,私自撤离乒乓球台,用公款擅自搭建停车位(E幢后面)已达2、3年之久,你们没有确认为乱搭乱建,广大业主向社区反映多次无任何回复。你们做了什么?
执政为民,方可立信;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真心为民,必入民身,必同民心,必为民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一面之词,属难苟同,若无可信度,慎以言表,且行且珍惜吧!!!
若有不妥,望指正为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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