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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2025〕4号
为进一步提升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缓解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根据前期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措施运行情况和锦弘街南段建成运行,经分析研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我支队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通川区七小新锦校区上放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组织优化调整时段 上学时段7:00至8:30;放学时段16:30至18:30。 二、交通组织优化调整措施 (一)锦弘街白塔路路口至锦弘街新锦街路口路段限时单行道方向调整为由南向北(即从锦弘街白塔路路口进、从锦弘街新锦街路口出),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右侧单排临时停放(车头朝新锦街方向); (二)新锦街锦弘街路口至新锦街紫荆花路路口路段限时单行道方向调整为由西向东(即从新锦街锦弘街路口进、从新锦街紫荆花路路口出),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右侧单排临时停放(车头朝紫荆花路方向); (三)白塔路锦弘街路口东进口禁止车辆掉头。 三、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原有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2025年4月2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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