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池派出所狠抓社会化综合评价工作,全面深化公安部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坚决杜绝社会化综合评价工作出现不满意。 一是“无推辞”。对待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热情受理,主动办理服务事项,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杜绝办事人多次往返、拖延不办、推诿扯皮、超时超限等办理现象。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无法当时办理的,必须明确告知群众需补充的资料,因不符合规定等原因不能办理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二是“无过失”。要求民警在对接处警、办理业务等过程中,细心负责,不仅认真检查行业场所的经营规范,还对其消防、安全等仔细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全程监督。 三是“无投诉”。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微笑服务,遇到有异议的情况,按照法律条款给予简单明了的解释,不能出现态度不好、顶撞和训斥群众,更不能与群众发生争吵,坚决杜绝办事冷、硬、横、推的不良工作态度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杜绝因不满意而引发群众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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