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凌晨01时02分,橄榄大道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开江县肉联厂后一货车突发大火,且将要蔓延至油箱,车上还装有家俱木材等易燃物品,形势刻不容缓。橄榄大道中队在接到出动命令后,分秒必争,派遣3辆消防车、18名官兵火速赶往火灾地点。 中队官兵到场后发现,货车车身已全部被烈火包围,由于车上装有家俱等木制品,导致货车更加猛烈燃烧,并伴有大量浓烟,如不尽早控制火势,随时可能引燃周边建筑。现场指挥员刘德志立即下达作战指令:首先由灭火组单干线出两支水枪对火势进行压制,在外部火焰明显消退后,再对车身内部进行灭火处理;安全组负责设置警戒,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供水组则不间断对其供水。现场官兵在接到命令后迅速展开,各号员快速就位。经过近半小时全力扑救,大火被全部扑灭。随即,官兵们出水对车身进行降温处理,并将车上的家俱搬至安全处并出水对其降温。在确保该货车再无复燃可能后,全体官兵清点器材,组织归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