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06时15分,南外镇中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调令称:位于达州市达川区省建家属院一库房着火,火势较大。中队接到调令后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和16名官兵赶往现场处置。 06时22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经侦察和询问现场群众得知:一处库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屋内没有被困人员,火势较大,正向其周围蔓延,若火势不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灭火一组单干线出两支水枪从正面扑射,控制火势蔓延,灭火二组单干线出两支水枪从库房后面进行射水;供水组利用周围消火栓对水罐车进行供水;警戒组疏散周围围观群众,并设立警戒区。07时25分,大火得到控制,随后指挥员再次下达命令对余火进行清理,防止火势复燃。07时55分,大火被彻底扑灭。 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